青島立德創先主要代理密封性檢測儀,溶出儀,藥品穩定性試驗箱,離心機,塵埃粒子計數器,TOC等產品.
公司新聞
哈希滅菌器使用后的事項
發布時間
2020-02-03 | 發布者:哈希
已滅菌物品從哈希滅菌器中取出,應仔細檢查放置,以免再次造成污染。
1、檢查包裝的完整性,若有破損不可作為無菌包使用。
3、用化學指示膠帶貼封或其中放有化學指示卡的包,在滅菌后或無菌包使用前應檢查是否達到滅菌的包澤或狀態,如未達到不可作為無菌包使用。
4、取出的掉落在地或誤放不潔之處或沾有水液,均應視為受到污染。不可作為無菌物品使用。
5、哈希滅菌器滅菌的物品,應標明滅菌日期。
6、不得與未消毒物品混放。
7、哈希滅菌器滅菌處理完成后,應按流水號登冊。記錄滅菌物品包數量,滅菌溫度,作用時間和滅菌日期,操作者簽名。有溫度,時間記錄裝置的,應將記錄紙歸檔備案。
8、運送無菌物品的工具應每日清洗消毒并保持干燥,物品順序擺放,防止污染。
9、合格的無菌包應立即放無菌物品貯存室內,該室應可關閉并經過消毒清潔處理。
關鍵詞
哈希滅菌器,哈希滅菌器使用事項
版權所有:青島立德創先科技有限公司 魯ICP備2022041016號-1 魯公網安備 37020602000105號 技術支持: 一瞬網絡
掃一掃,加入微信
青島立德創先科技有限公司 |
電話 | 188 6532 2958
傳真 | 0532-83025093
電子郵箱 | zongfeng.ma@chinalabsolution.com
公司地址 | 青島市紅島高新區寶源路780號 聯東U谷
青島高新國際企業港一期4號樓